关于河南孟电集团“八项规定”的补充规定发表时间:2019-06-10 17:13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,确保政令畅通,高效运行,经董事会研究,特制订“四条纪律”。 一、集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每天24小时手机要保持联系畅通,集团主要领导联系不上的,一次???00元,造成严重后果的,视情况给予降职、免职、开除处分。 二、所有干部职工工作日禁止饮酒,一经发现,罚款200元。因醉酒严重影响工作的,给予降职、免职处分。因公务接待需饮酒的,务必向集团纪委报告。 三、严格执行值班纪律,24小时吃住在厂,集团值班董事和集团纪委要加大检查力度,发现无故脱岗者,第一次???00元,第二次给予降职、免职处分。 四、集团召开的大会,禁止手机响铃,发现一次,???00元,集团纪委负责会议纪律查处。 本规定自2016年11月7日起执行,之前制定的制度和本规定冲突的,按本规定执行。 下一篇集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培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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